寧夏公開審理首起非法經營電子煙刑事案件
2024-03-06
近日,,寧夏銀川市興慶區(qū)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販賣電子煙刑事案件,,該案是寧夏首起非法經營電子煙刑事案件,。
據了解,,為規(guī)范電子煙管理,,2022年10月1日《電子煙強制性國家標準》實施,,根據該規(guī)定,,必須在取得相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才能銷售電子煙,。被告人蔣某某為牟取經濟利益,,自2022年10月起,,在未取得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自行經營電子煙,,并通過線上線下方式進行售賣,,擾亂電子煙市場經營秩序。
2023年3月8日,、4月10日,,公安機關在蔣某某經營的某通訊器材經銷部及住處查獲電子煙桿,、煙彈、霧化器等物,。經國家煙草質量檢驗中心鑒定,,被告人蔣某某所持有的非國標電子煙全部為偽劣電子煙。該案中,,被告人涉案金額為2727787.85元,。
公訴機關提請以非法經營罪追究被告人蔣某某的刑事責任。銀川市興慶區(qū)人民法院將根據審理情況擇日宣判,。
關鍵詞:
煙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