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著古巴的豪華雪茄品牌高希霸的法律訴訟已經持續(xù)了30年,,剛剛,,古巴贏得了一場官司。
這是2023年2月通用雪茄公司(General Cigar Company)起訴古巴煙草公司(Empresa Cubana Del Tabaco)的一件訴訟,。通用雪茄公司希望推翻美國商標審判和上訴委員會(TTAB)在2022年做出的一項判決,,該判決決定取消通用雪茄公司在美國的高希霸商標注冊,。5月7日,,通用雪茄公司敗訴了。
通用雪茄公司目前在美國銷售非古巴生產的高希霸雪茄品牌,,而在美國,,古巴的高希霸品牌無法合法銷售。而在美國以外,,古巴煙草公司(簡稱Cubatabaco)擁有高希霸的品牌和銷售權,。1997年1月,古巴煙草公司起訴通用雪茄公司,,從那時起,,這個案子一直處于訴訟中,雙方互有階段性的勝訴,。
美國弗吉尼亞州東區(qū)地方法院法官Leonie M.Brinkema(萊昂妮·布林克馬)維持了TTAB 2022年關于取消通用雪茄公司注冊使用高希霸商標的決定,,這個決定自克林頓政府以來就一直存在爭議。
法官認為,,古巴煙草公司的商標受到1929年的《美洲公約》(Inter-American Convention),,法庭裁決認為:古巴煙草公司主張根據《美洲公約》第八條,TTAB取消通用雪茄公司的商標注冊是適當的,。而《古巴資產控制條例》并沒有禁止這種取消,,所以通用雪茄公司的救濟訴求將會被駁回。
根據法律文件,,古巴煙草公司1969年9月申請了高希霸商標,,1972年5月31日獲得注冊。六年后,,也就是1978年3月13日,,通用雪茄公司向美國專利和商標局(USPTO)申請注冊高希霸商標,1981年2月17日獲得登記和公布,。
通用雪茄公司在訴訟中的主要論點之一是,,20世紀70年代時,,古巴因高希霸商標未使用而許可失效。
但法庭駁回了這個說法,,根據1977年刊登在福布斯雜志上的一篇文章,,也是古巴煙草公司提出的證據,描述了高希霸品牌存在和使用的情況,。當時高希霸作為古巴政府的外交禮物,,屬于菲德爾·卡斯特羅的個人品牌,雖然沒有被商業(yè)化使用,,但該商標仍然應該受到保護,。1982年古巴將高希霸品牌商業(yè)化。
法庭認為,,通用雪茄公司知悉古巴煙草公司在古巴地區(qū)使用高希霸品牌,,所以TTAB根據IAC第八條規(guī)則取消通用雪茄公司的商標注冊是合適的。
這次裁決對通用雪茄公司意味著什么,?是否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高希霸品牌雪茄,?貌似不太可能。
除了與古巴煙草公司的這一訴訟,,通用雪茄公司還有一樁與TTAB的訴訟,,2023年起訴的,根據公司發(fā)表的聲明,,通用雪茄公司還將考慮對弗吉尼亞州東區(qū)地方法院的裁決提出上訴,。
通用雪茄公司的母公司,斯堪的納維亞煙草集團的首席商務官雷吉斯·布羅斯馬表示對法庭這一裁決表示失望,,但我們和法律顧問將密切研究這一裁決,,并考慮向美國第四巡回上訴法院提出上訴。在等待上訴的過程中,,我們的注冊商標將繼續(xù)有效,。
通用雪茄公司補充說,這一裁決涉及到聯(lián)邦商標注冊問題,,并不影響通用雪茄公司在美國市場銷售高希霸標記的雪茄的普通法商標權,。無論當前的爭議如何,這些商標權目前是有效的,。
古巴哈伯納斯公司還沒有發(fā)表聲明,,非古雪茄的粉絲也不需要擔心,這些非古高希霸雪茄不會立即從商店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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